笔奇部 > 历史小说 > 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 > 第二百四十四章 技术军士构想
  正所谓兵贵神速,哪怕是十几秒的时间,在关键时刻亦足以成为胜利天平上的决胜砝码。

  没有绳索,推墙得慢几秒,有了绳索,倒墙就快了几秒,这一来一去,或许这短短十来秒时间,就足以争取到极大优势。

  按战场的反应速度来看,十来秒时间足够一支训练度不错的士兵,在这十秒之内,半数集结完毕。

  如果破墙快上十秒,敌军兵力尚未集结,我军便破墙杀入,足以杀敌军一个措手不及。

  而既然想到了绳索可以在攻破营寨之时发挥作用,李孟羲同样以逆向思考,想到了该如何避免我军营寨被敌军用同样的方法用绳套给拉倒。

  答案是,一是,把寨墙做的尽可能的结实。

  而大多时候,是没有条件和时间把寨墙做太结实的,寨墙依然也是用木头钉在地上作为防护。

  既然寨墙不够结实,那么为了防止敌军用绳套一下把寨墙拉倒,那就要尽可能的把围成寨墙的木头钉的一般高度,避免出现有哪些木头非常突出,以至被敌军用绳索套住给拉倒。

  把寨墙钉的一般高度,需要通过制定军规条例来作为常例要求了。

  不仅寨墙,贴着寨墙的哨塔,如果有可能,也要做的外边平滑,少有突出,防止哨塔也被敌军拉倒。

  再把视角换过来——如果敌军寨墙钉的一般高度,此时,套索就套不住突出的木头,就没多大用了。

  那么,又该如何快速攻破接近完美的木头寨墙呢?

  李孟羲想到的是抓钩,就是绳子一头,绑着一支船锚似的铁钩,纵然敌寨规整,绳索无有借力处,如果有抓钩,往敌寨寨墙后一扔,抓钩钩住木头,依然能钩紧,此时众军士用力一拉,三秒破墙。

  李孟羲见过农村扒房子是怎么扒的,先把屋顶的瓦卸下来,然后把房顶的椽子之类的捅掉,如此,一间瓦房就剩四面墙了。

  然后,有人踩着梯子,上了墙头,拿锄头或者凿子把墙头两边,墙与墙的结合部位凿出一道缝。

  然后,用大绳系成圈,往墙头一套,十几二十个人用力一起一拉,轰隆一声,烟尘一片,一面结实的双层红砖墙就被拉倒了。

  既然结实的砖墙都没被轻易拉倒,区区木墙,一样可以被拉倒。

  抓钩,不仅可以用于攻寨之时拉墙之用,还有其他的重要用法。

  现代部队特种作战时,就配有抓钩一类的工具,爬楼时候用,登山的时候也能发挥重要的作用。

  在古代,行军打仗时需不需要有时爬上悬崖峭壁之类的地方呢,应该是需要的。

  所以,抓钩有配备的必要。

  但是抓钩如果给每个士兵都配一个,士兵的负重就大了去了。

  再说,每个士兵都配抓钩,能用的情况并不太多。

  还是跟之前想到的渔网一样,渔网有携带的必要,但是没必要每人都带一个渔网。

  还是按每百人队,配备一到两个抓钩,战场上,平均每百人,其中就有两三个抓钩,急切间遇到寨墙,想要立刻找到抓钩,呼喊一声,立刻就有携带着抓钩的士兵跑过来听用。

  因为单兵的负重能力有限,前边的涉及到的渔网,一张大网十几至几十斤不等,背渔网的士兵,负重势必比其他人重,士兵本人的东西甚至都需要由其他人来分担了。

  而配备了抓钩的士兵,多携带了一样东西,有可能因此就不能担任弓弩了,因为抓钩系在腰间,就没地方放箭筒了,或者因为带着抓钩,影响作战等因素。

  不同于渔网,作为辎重一类,接战渔网和铺盖什么的直接丢在地上就行,抓钩相当于一种特殊装备,从便于管理的角度来考虑,若每伯配备携带抓钩的士兵两名,这两名士兵应该被百夫长亲自管理,百人之众,就需要传令兵了,百夫长至少也得需要一两名负责保护的亲卫,正好,携带抓钩的士兵,不便用弓箭,正好同时担任刀盾兵,成为百夫长的亲卫。

  当百夫长认为需要用到抓钩时,立刻就能指挥抓钩兵发挥作用。

  抓钩属于技术性兵器,携带抓钩的士兵,或者可以称为做技术军士。

  李孟羲如此想到。

  日后再有其他携带特殊装备的士兵,也可以叫做技术兵士。

  或者,日后合格的医生多了,每一伯配备一名战地医生,医师也可以称为技术军士,以和普通战兵做出区分。

  至于是否每伯射术最好的弓箭手,也像抓钩兵一样跟在百夫长后,负责当百夫长认为发现高价值目标时,优先射击。

  用神箭手,客串战场狙击手,到底好不好用,需要实践来检验。

  步弓手在战场上用处有两种,一种是结阵之时,统一结阵射击,以压制敌军阵势。

  第二种战斗当式,则是在混战之中,跟随枪兵刀盾兵后边,提供输出的同时,也有反制敌军远程单位的作用。

  就如擅长小规模混战的鸳鸯小阵,阵前盾牌,阵中长枪,阵后便是弓弩手。

  弓弩手在乱战之中,很有用。

  李孟羲思虑成熟,把新的想法告知刘备关羽二人。

  李孟羲提到了骑兵配备一条索套的用处,也提了给步兵每百人配备两条铁钩,有利作战。

  这其中,还涉及到了营寨方面的军策,即,扎营时,寨墙的木桩应钉成一样高度,如此,敌军若想用绳索拉墙,绳索难有借力之处。

  还涉及到了军队的编成与管理,带铁钩的士兵,和百人队的旗手,百夫长的亲兵,以及传令兵,可编为一伍,为百夫长亲率。

  如此,一伯百人,其中十人,由抓钩手,神射手,旗手,传令兵,自己百夫长亲兵组成。

  其余九十人,则可为战兵。

  李孟羲一直认为,三三制是最科学的军队编成当式,即,一个连分三个排,一个排,由三个班构成。

  三个连,组成一营,三个营,组成一个团,然后是旅,师。

  因为一般低级军官的指挥能力,也就能同时指挥三个人,同时指挥十人,根本指挥不过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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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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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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