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哎呀表姐,你的女婿,可真有本事啊。他居然在一品江山,买了这么大的一套别墅。我真是,非常羡慕你和表姐夫啊。”
方淑晴的老公苏汉生,满脸谄媚的,狂拍曾晓芸的马屁:“不知道我的女婿郑刚,何时才能赚够钱,也在一品江山买一套房子。当然了,我知道郑刚的赚钱能力,远不如杜飞。我不奢望郑刚,也去买一个七千万的大别墅。他肯定买不起的。他能在一品江山,买一套一百五十平米的普通住宅,就非常不错了。”
一听这话,郑刚和苏丽,都很郁闷。
他俩早就知道,杜飞看起来像个穷吊丝,其实是在装穷。
上次,在银凰珠宝店,他俩亲眼看到,杜飞买了一串售价五百二十万的钻石项链,当作生日礼物,送给了杨柳。
而郑刚当时,只买了一条售价二十万的项链,送给了苏丽。
那一次,杜飞被动炫富,把郑刚彻底地踩在脚下。
苏丽也被杨柳,给比了下去。
买项链之事,郑刚和苏丽,深以为耻。
所以,他们并没有,向王腊梅、方淑晴等人,透露过杜飞的财力。
如果王腊梅,知道杜飞这么有钱,王腊梅肯定不会,只给杜飞区区一百万的好处费。
老太婆王腊梅,心里也非常不爽。
她和曾晓芸的关系,那可是势同水火,恶劣到了极点。
而杜飞,偏偏就是曾晓芸的准女婿。
若不是因为,杜飞与和盛楼的少东家姚曼,有点交情。
若不是因为,方家非常想要获得,和盛楼的调味品订单。
她王腊梅,根本就不会,求杜飞帮忙。
为了让方氏集团,获得姚家和盛楼的订单,王腊梅打算花一百万,收买杜飞。
她知道,杨家小门小户,没有多少积蓄。
所以她很天真地以为,杜飞也是一个,没有见过大钱的穷吊丝。
这一百万的好处费,足以满足杜飞这个穷吊丝的胃口。
可是,她万万没想到,杜飞居然在一品江山,买了一幢售价七千二百万的大别墅!
“我都买不起,这么贵这么大的别墅!他却买得起!他居然比我还有钱!”
老太太王腊梅,心里真是郁闷的要死。
这时,曾晓芸继续显摆道:“舅妈,淑晴表妹,汉生表妹夫,还有苏丽苏旭,还有那个谁,郑刚是吧。半个月后,我们就要搬家了。到时候,我肯定是,要摆酒席的。你们也过来喝一杯。我们就在杜飞的大别墅里摆酒席,让杜飞亲自掌勺。这孩子的厨艺可好了,就连和盛楼的大厨,都是他的徒弟呢。”
一听这话,苏家诸人,全都双眼发亮,盯着杜飞。
“小飞啊,和盛楼的大厨,真的是你的徒弟?”方淑云和颜悦色地问道。
“呃,我只是教他们,做了三个粤菜。严格地说,他们并不是我的徒弟。”杜飞淡定道。
“即便如此,你也很了不起了。”方淑云笑道。
然后,她又问曾晓芸:“表姐,既然你的好女婿,厨艺这么厉害。那和盛楼的董事长姚静怡,怎么没有把你的女婿,挖到和盛楼来当大厨?”
“切,大厨算个屁啊!”
曾晓芸接着显摆:“姚静怡,的确是个慧眼识英才的女人。她给杜飞开了两百万的年薪,请杜飞去给和盛楼的大厨们,讲烹饪课,杜飞不愿意去讲课。后来她又开出三千万的高价,想要买断杜飞脑子里的厨艺秘诀。杜飞婉拒了她。我不是在帮杜飞吹牛啊,就凭杜飞的厨艺,如果杜飞帮助别的餐饮集团,对付姚家的和盛楼,慢则三年,快则一两年,姚家的和盛楼,肯定会破产。”
一听这话,方家诸人,再一次目瞪狗呆。
他们万万没想到,杜飞的厨艺这么牛叉。
就连和盛楼的董事长姚静怡,都要巴结杜飞,讨好杜飞!
“唉,曾晓芸这个泼妇的命,咋就这么好呢?她生了个聪明漂亮的乖女儿,她女儿又给她找了一个,这么牛叉的女婿。她这是要上天啊。”
老太太王腊梅,心里对曾晓芸,那是既羡又妒。
“没想到,和盛楼的董事长姚静怡,如此看重杜飞的本事。”
方淑云心里嘀咕:“如果杜飞,愿意在姚静怡的面前,帮方氏集团说几句好话,那我们方氏集团,肯定能拿到,和盛楼的调味品订单。这个订单能让我们方家,每年至少赚一千二百万!”
她算是整个方家,最狡猾,最有本事的人了。
她给她的老公苏汉生,狂使眼色。
苏汉生是宁城发展银行的小职员,堪称拍马屁专家,最擅长察言观色。
一看老婆给他使眼色,他马上就明白了,老婆的意思。
他笑道:“表姐啊,实不相瞒,咱们方家的生意,那是一年不如一年了。尤其是我和淑晴的一儿一女,都不争气。我的准女婿郑刚,也没有多大的本事。你的命可比我们好多了。你闺女杨柳,漂亮聪明,还是学医的硕士。医生这一行,只要肯钻研,那就是年纪越大,赚得越多。你女婿杜飞,那就更牛叉了,他都能在一品江山买别墅了。我的儿子和女婿,与他相比,那就是蜡烛和太阳相比,差了十万八千里啊。”
曾晓芸被苏汉生,拍马屁拍得太舒服了。
她觉得,苏汉生的本事,全在苏汉生的这张嘴上。
她笑道:“你不要拍我的马屁。我知道,你们想要什么。只要你们,把我母亲留给我的那些还给我,我就让杜飞,在姚曼面前,帮你们方氏集团,说说好话。”
一听这话,所有人的视线,全都集中到了,老太太王腊梅的身上。
四年前,曾晓芸的大舅方博刚死,王腊梅就找曾晓芸讨债。
从十四岁到二十一岁,方博抚养了曾晓芸七年。
王腊梅,把曾晓芸那七年的学费、生活费,以及其他的日常开销,全都记得清清楚楚。
她向曾晓芸,讨债一百五十万。
那个时候,曾晓芸已经结婚生女了。
她女儿杨柳,当时在天都医科大读大一,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。
她老公杨志坚,经营一家社区医院,刚刚把前期的投资,赚了回来。
他们杨家,当时只有四五十万的存款。
根本就不够偿还,那一百五十万的巨债。
于是,王腊梅就逼曾晓芸,用曾家祖传的首饰抵债。
两年前,杨家渐渐有了一点积蓄。
曾晓芸拿着钱,找到王腊梅,想要把曾家祖传的首饰,赎买回来。
王腊梅这个老太婆,死活都不同意,曾晓芸的赎买请求。
这下子,曾晓芸和自己的大舅妈王腊梅,彻底翻脸了。
这两个女人,都恨不得让对方,早点去死!
“好,只要杜飞,帮我们方家,拿到了和盛楼的订单,我就把你们曾家祖传的那些首饰,全都还给你。”王腊梅保证道。
【作者有话说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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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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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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