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她一心想着跟孟浪重归于好,因为经过星湖公园的那次,她发现自己的生命里,已经不能没有他了。
她甚至觉得一刻都离不开他,已经做好了跟他私奔的准备。
老妈阻挡又怎样?
她决定捉住自己的幸福。
只要两个人相爱,贫穷不是问题,两个人可以同舟共济,战胜一切困难。
可是,也是经过了那一晚,她发现孟浪突然变了。
变得不可思议。
他不但能唱出天籁一般的歌声,还弹得一手好吉他,他的神情也变得比之前冷峻,令人捉摸不透了。
她后悔跟孟浪提出分手的事情,更不应该约定他在星湖公园里捉那个狗血的道别迷藏。
要不是他如此绝情,断然拒绝自己,连请求他给自己弹奏最后一支曲子都拒绝,她也就不会悲伤过度,在失去理智的片刻跟着马洪森来到省府了。
她也就不会上马洪森的当了。
她一进入马府,马洪森就露出他狰狞的面孔,以各种借口迷惑她爸妈,不但要强行占有她,还没收她身上所以通讯工具,将她软禁起来。
可怜的温慕妮,她巴不得女儿留在省府,以为女儿跟着马洪森就能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。
林家也会因为马家而上升不止一个层次,从此步入上流社会,殊不知女儿已经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了。
“孟浪,你怎么可以如此绝情,我说分手,你就真的要跟我分手啊,不就捉个迷藏么?”
“要不是我以死相逼,我的身子早就成了马洪森的了。”
想到这,林九儿越发的悲伤,哭了好一会儿,突然握紧手中的剪刀。
翻开被子,露出一沓瘦长的相思树叶。
房间南面有一个阳台,旁边有一棵相思树,风起时,偶有树叶和黄花飘进来。
林九儿一遍遍地刻下孟浪的名字。
当她刻完所有树叶时,她的泪水几乎哭干。
然后来到阳台,将树叶一片片地丢出防护罩外。
树叶有的直接跌落在地,有的飘飞着,落入附近的东江沟渠,随波逐流。
“孟浪,不知道这些树叶能不能飘到潮汐市,不知道能不能将我被困的信息送到你的身边,但你真的就一点也不念旧情么?”
然后回到床上,绝美的脸平和下来,再次举起用剪刀,对着自己的脸,狠狠地剐下去。
“马洪森,这是你逼我的,就算是死,我也绝对不受你的胁迫。
在这个世上,除了孟浪,我的身子谁也不许碰。”
“孟浪,既然你心里已经没有了我,那我还留着这张脸干什么啊。”
她感受到彻骨的痛,而更痛的是心底的悲凉。
“可你知道么,孟浪,我全都是为了你啊!呜呜呜……”一刀,两刀,三刀……很快,林九儿的脸纵横交错,血肉模糊,眼泪和血糊了一床。
那是孟浪的名字,就刻在脸上。
此刻,那种彻骨的痛感过后,甚至产生一丝莫名的痛快。
然后再次奔到阳台拣树叶,一遍又一遍地刻下孟浪的名字。
……孟浪和小娜扎回到家里,一进门就见到张梅在家里忙活,小娜扎就嚷嚷:“奶奶我回来了。”
小家伙的语气好像她原本就是这个家的小主人一般,一点也不生分,甩着小书包从孟浪身上溜下来。
见到她萌萌的小脸,张梅也是一乐,将她拥入怀里。
“哎呀,小娜扎放学了,快走,奶奶给你弄好吃的,小娜扎平时喜欢吃什么啊?
跟奶奶说说。”
“奶奶,你和爷爷喜欢吃什么,小娜扎就喜欢吃什么。”
小家伙转了转滴溜溜的眸子。
这娃儿也太懂事了吧,没妈的孩子像根草,张梅的鼻子酸得不行。
“奶奶今天给你买了炸鸡腿。”
张梅拉着小娜扎进了厨房,然后探出脑袋。
“浪儿,你爸经过你的按摩推拿,再也不喘了,你这几年大学真没白读。”
说到这,张梅颇感欣慰。
“爸呢,也不好好地在家呆着?”
孟浪问道。
“他啊,身子一好就出去了,说是要找份停车场看车的活儿,应该快回来了吧。”
说曹操,曹操到。
孟亮黑着一张脸走进屋来。
“怎么啦爸,谁惹你了?”
孟亮见老爸心情很糟糕的样子,知道他肯定找不到工作了。
“今天我跑了三个车场,四个菜市场,人家都不要我,老了,没人敢雇我。”
孟亮精神颓废到了极点,将手中的一袋猪肘子丢在饭桌上,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。
“爸,我都毕业了,我可以出去找工作的,放心吧,你和老妈就在家里享清福得了。”
孟亮安慰他。
“享清福?
恐怕没那个命。”
孟亮说的是实话,这几年供儿子读书,加上自己的哮喘病经常发作,一住进医院就上万块医疗费,家里已经负债累累了。
而孟浪刚刚毕业,都还没找到工作呢。
孟浪鼻子一酸,知道老爸这是心疼自己,没有逼着自己马上出去找工作啊。
“爸,要是你闲不住,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份工作,就到金帘集团上班吧。”
孟浪轻描淡写,他想慢慢才告诉老爸一些事情,怕他一时接受不了。
“咳咳……”孟亮突然咳了几下,差点哮喘又犯。
“金帘集团?
那可是大公司,人家连停车场和菜市场都不要你老爸我,人家大集团会要我?
净拿老爸我开涮。”
孟亮都被儿子逗笑了,继而说道:“对了,小娜扎放学了吗?
我给她买来了猪肘子。”
家里虽穷,但孟亮知道儿子收养了小娜扎,他第一次见到她就很喜欢,想着她不能受到委屈,硬是翻箱倒柜,找到家里唯一的传家宝,换来了一袋猪肘子。
厨房里的小家伙听到孟亮喊她,立马就跑出来。
“爷爷,爷爷,我在这儿呢。”
“小娜扎过来,看爷爷给你买了什么?”
孟浪提起袋子,在小娜扎的面前晃了晃。
小娜扎大眼睛一闪一闪的,一脸乖巧惊喜:“爷爷,是猪肘子啊,小娜扎最喜欢吃卤肘子啦!”
现在猪肉涨价,像孟亮这种因病致贫、因学致穷的困境家庭,要吃上猪肚子猪肘子什么的,都变得奢侈了。
当孟亮欢天喜地提起桌子上的肘子时,门外突然跑进来一个女人,一只胖手伸过来,一把夺走他手中的猪肘子。
接着,惊现一把杀猪刀,一个胖男人跟了进来,手中的刀挥舞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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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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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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