曲天朋正在春风得意地和一些亲戚朋友敬酒。突然一个染着红头发,穿着不论不类的身材瘦高,形容猥琐的年轻人端着一杯酒来到了曲天朋面前。
本来,曲天朋想,这小伙子也是来给自己敬酒的,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,这小伙子,根本没有看他,而是直接把酒杯举到了女儿面前。
“曲小姐,哥---哥敬你一杯。”
红发青年,喷头酒气,用色迷迷的眼神看着曲玉倩。
“对不起,我不会喝酒,你还是给我爸敬酒吧!”
曲玉倩鄙夷地看着红发小伙子一眼,然后把脸扭到了一边。
“哟!曲小姐不给面子不是,我告诉你,在我们江海市,没有那个小姐,可拒绝我给她敬酒。”
红发小伙子,说了一句十分狂妄而有无礼的话。
“你------”曲玉倩气的说不出话来,只是睁着杏眼,瞪着红发小伙子。
“哟!美女生气了,可生气的样子,也很迷人吗!来,就喝一杯吗!给哥一点面子。”
红发小伙子,一边说一边已经把酒杯送到了曲玉倩的红唇边,硬要曲玉倩喝酒呢!
在这样的公众场合,曲玉倩从来没有受到这样的‘污辱’。一时她都急的眼泪要出来了,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呢!
可这小伙子,竟然还不过瘾,他看曲玉倩不搭理他,竟然又肆无忌惮地走到曲玉倩的身边,突然搂着她的脖子,想要给曲玉倩灌酒呢!
“啊!------”曲玉倩大叫一声。
“混蛋,你是谁!你想干什么,放开我女儿。”
曲天朋并不认识这个小伙子,只是想他可能也是自己的亲戚朋友,也给他一点面子,既然是请客吃饭,热闹一些,开一些玩笑,也不为过。
可是现在这小子,竟然是越来越过分,当着自己的面,竟然调戏他女儿呢!
这下,曲天朋是火冒三丈了。
“哈哈!曲天朋,没有想到,你这熊样,竟然能生出这么一个尤物呀!早知道,我应该早就向你提亲了呀!”
曲天朋虽然不认识这小伙子,可这小伙子,似乎是认识曲天朋一样。
“你到底是谁,先把我女儿放了。”这小伙子,依然搂着曲玉倩不放,根本不把曲天朋放在眼里。
“管我是谁,你要答应把你女儿嫁给我,我就放了她。”红发小伙子,厚颜无耻地看着曲天朋嘻笑道。
“放屁!你这样的无耻之徒,我怎么能把女儿嫁给你。”
曲天朋到现在,已经是忍无可忍了。
只见他从餐桌上,抓起一个空啤酒瓶,照着红发小伙子的额头就是一击。
“啪!”啤酒瓶在小伙子的额头上碎裂了。
一股鲜血从小伙子的额头下流了下来。
红发青年受到突然袭击,这才不得把曲玉倩给放了。
“曲天朋,你好大胆,你他娘的敢打我,你是不是不想在江海市混了呀!”小伙子一摸自己的额头,一看手上全是血迹,他知道自己受伤了。
“你到底是谁!”曲天朋虽然也为自己的冒失行为感觉到震惊,可看这小伙子,并没有多大事,只是额头流了一些血罢了。
“哼,曲天朋,连我都不知道,亏你还是江海市的大老板呢!我叫钱明,我是江海市最大的房地产公司——东海地产董事长钱溢的儿子。**的,还不是在我老爸的提携下,才成为建筑行业的龙头老大,要不是我老爸帮你,你他娘的,现在还一个建筑工人呢!”
这小伙子,似乎对曲天朋的事了如指掌。而曲天朋对他却不怎么熟悉。
只不过,现在听了小伙子的解释,他才算知道眼前这小子是谁了。
“啊,原来你是钱总的儿子。可---可你老爸怎么没有来参加我的乔迁喜宴呢!”
听了红发小子的讲述,曲天朋算是知道眼前这个狂妄的小子是谁了。原来,他就是江海市的地产大鳄钱溢的儿子。
这小子说的不错,曲天朋在二十年前,只不过是江海市东郊区的一个村民。
由于家庭贫穷,上完高中,就出来打工了。
他来到江海市找工作,由于没有大学文凭,只能进入劳务市场,找了一份辛苦的建筑工人的工作。
虽然辛苦,可赚的钱还是不少的。
然而,曲天朋是一个有野心的家伙,他可不愿意一辈子当一个建筑工人。
于是他就拿着自己辛苦挣来的钱,买了礼物送到了自己上面的大包工头手里。而当时的包工头不是别人,就是钱溢。钱溢也感觉这小伙子干活很卖力,人也机灵,他也早就想要提拔他一下了。很快,他也成了一个小包工头。
这样,曲天朋赚的钱就更多了。
一年下来,他已经是百万富翁了。而钱溢已经是一个身价上亿的房地产开发商了。
曲天朋后来又在钱溢的帮助下,开了自己的建筑公司。经常担当钱溢这个房地产大老板的建筑商。
就这样,曲天朋才一步步从普通的打工者之间,脱颖而出,成为江海市建筑行业的龙头老大。
虽然曲天朋认识钱溢,可他并不认识钱溢的儿子钱明。因为钱明跟着他老妈一直生活在国外。钱溢在国外买了一大块地,盖了一栋大别墅,作为自己晚年安享天论之处。
曲天朋只是听说钱溢有一个儿子,并且这个儿子还不怎么样,是一个酒色之徒。可他从来没有见过。
真没有想到,竟然在自己的乔迁喜宴上见到了这个好色之徒,还当着他的面调戏他女儿呢!
曲天朋乔迁之喜,当然也给钱溢发了请帖了。可钱溢并没有来,也没有说是什么原因。
曲天朋也没有在意。只当人家有什么事。毕竟,他是人家提携起来的,人家不来参加他的乔迁之喜,也是正常的。
可钱溢也没有说,要他儿子来参加。根本也没有给曲天朋打电话。
曲天朋也根本不知道,在这些人当中,会有钱溢的儿子。于是就闹出了这么一出戏。
当曲天朋知道自己打的人是钱溢的儿子时,他也有些后悔,毕竟,他知道钱溢是不能得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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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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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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