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奇部 > 都市小说 > 重生:天王巨星韩森 > 第131章 吉他之神
  “接下来,有请人气歌手阮青锋,上台抽签!”

  伴随着主持人詹启贤的话音喊出,全场响起一片欢呼声和掌声。

  阮青锋也站起身来,向舞台方向走去。

  ……

  后台。

  选手们此刻一个个都神色紧张。

  潘雨儿的实力很强,但依然被曹操所淘汰。

  这个舞台的歌手质量实在太高了。

  高到他们此刻都有一种后背凉飕飕的感觉,自信心瞬间从膨胀到萎缩,感觉一上台就会被淘汰。

  原本还想抽到兰陵王的选手们,此时也都有些摇摆不定了。

  所以。

  上一期节目,到底发生了什么?

  祝新芝低头沉思。

  “我查到了。”

  助理把手机递给祝新芝:“网上有爆料,兰陵王的确以最高票数晋级了,而且听这些爆料人说,当时全场两千名观众包括工作人员都被兰陵王折服,因为——兰陵王跳舞了!”

  “跳舞?”

  祝新芝好奇的接过手机,仔细的看着网上爆料人的叙述,越看越心惊,越看越觉得心颤。

  英文歌?

  太空步?

  前无古人,后无来者?

  这吹的也太假了!

  水军,一定是兰陵王顾得是水军!

  祝新芝默默看完,内心不信,但却一时无法出声。

  如果,这爆料人的说法是真的,那这兰陵王岂不是要封神了?

  想到来的时候还和其他三位新人一起争着抢着要跟兰陵王同台PK,一时间,祝新芝感觉自己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傻哔感。

  ……

  舞台上,所有人都目光激动的盯着阮青锋手中的签筒。

  随着签筒开始晃动。

  很快,一枚签注掉落,詹启贤看了一眼,立即精神一振,大喊道:“怒目金刚!”

  轰的一下,全场所有人都忍不住鼓起掌声来。

  显然,怒目金刚在节目中的人气处于TOP级别。

  而在后台,怒目金刚从电视转播中听到自己的名字,便是站起身来,但却并没有立即离开,双脚牢牢的站在地上。

  旁边带头的场务,奇怪的回头,看了过来。

  怒目金刚顿了顿,声音低沉的说:“再等等!”

  再等等?

  场务眼睛睁大,一脸不敢相信。

  以往两场,他都是负责怒目金刚的所有细节工作,包括引领上台等等,所以他知道,怒目金刚一向自视甚高,根本不会在意对手是谁,只要喊到自己的名字,他就会立即起身,前往舞台。

  但现在……

  再等等?

  很明显,怒目金刚很在意接下来的对手是谁……

  场务在脑海里想了一下,几乎不到两秒钟,他就反应过来了,一时也激动起来。

  是兰陵王!

  怒目金刚老师在确定对手是不是兰陵王!

  ……

  不仅怒目金刚想要知道接下来的对手。

  所有还没出场的选手,此刻都绷紧了神经。

  甚至对于还没出场的三位新人选手来说,都忍不住低下了头。

  他们哪怕直接跟兰陵王对垒,也不想在此刻被抽到名字。

  ……

  阮青锋似乎知道所有人关注的焦点。

  所以此刻摇动签筒的时间就特别长久。

  直到詹启贤忍不住想要提醒了,一支签注方才歪歪斜斜的从签筒里掉落。

  啪嗒一下。

  摄影机器飞速的把镜头对准前面。

  詹启贤也看了一眼,然后大喊一声:“刑天!”

  后台,新人选手刑天戴着狰狞的面具,看起来气势惊人,但当听到自己的名字时,整个人都垮了下来,他看向旁边同样带着面具的经纪人:“老于,可惜了,没抽到兰陵王,不能替唐妩妹妹一雪前耻了。”

  “没事。”

  经纪人拍了拍刑天的肩膀,笑道:“你有这份心就行了,你们呀,都喜欢护着这位小师妹,其实唐妩根本就没在意。”

  “怎么可能不在意?仅仅几十票的差距而已,唐妩的真正实力可比这兰陵王强多了,若不是她执意选择《晚风》这首粤语歌曲,恐怕早就晋级了,哪有兰陵王什么事。”

  刑天站起身来:“这个走了狗屎运的家伙……唉,有时候我还挺羡慕这种狗屎运的。”

  经纪人哈哈大笑:“尽力而为就行了,即便输了也没什么好气馁的,不对人,对方可是李昂,”

  刑天精神一振,俨然受到了鼓舞。

  是啊,那毕竟是李昂。

  吉他之神。

  整个歌坛,就会无人能出其右。

  ……

  怒目金刚率先出场。

  如前两场一般,踏入舞台的怒目金刚,如同进入森林的老胡,气势惊人,也直接让他的歌声听起来别有韵味,高潮部分,仿佛神灵在吟唱,伴随着神奇的配乐,听的所有人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

  那一瞬间,全场观众都疯狂的呐喊起来。

  虽然是一首老歌,但无论是编曲还是演唱,都比原唱更加经典。

  如前两场的表演一样惊艳。

  要知道,第一场那一首被怒目金刚重新演唱过的歌曲,此时都已经在各大音乐平台、视频平台大火,被人循环往复的播放、收听,其风采和人气,直接就把原唱给按在地上摩擦。

  以至于最近这段时间,许多歌手都明确表态,不同意自己的歌曲登上《蒙面歌王》,也不同意被二次改编。

  这简直太恐怖了。

  有这样的实力,您直接学习兰陵王,直接写新歌多好。

  何必这样羞辱我们?

  太欺负人了!

  ……

  刑天在候场区看着怒目金刚的表演,双眼无神,已经完全麻木了。

  这还怎么比啊?

  直接认输行不行?

  ……

  兰陵王休息室。

  韩森饮茶,看着电视机里的转播,感受着视听的盛宴,一阵舒服。

  “谁遇到这怒目金刚,谁倒霉。”

  吴宇惊叹,而后看向王康成,问道:“他真是李昂?”

  “我也不清楚,公司对这件事讳莫如深,从来没讨论过这件事。”

  王康成顿了顿:“如果森哥想知道,可以直接问谭总,他肯定会告诉你。”

  韩森笑道:“我不想知道。”

  “为啥?”

  葛清琦也好奇了,搬着椅子坐在韩森旁边,“我可好奇了。”

  韩森叹道:“李昂是咱们的前辈,也是公司的大佬,如果我跟他碰到了,万一他输了,多没面子?到时候肯定会给我穿小鞋,所以我不想知道,就算知道了,也要假装不知道。”

  众人哈哈大笑。

  王康成却哭笑不得。

  虽然韩森的确很厉害,上一场的表现尤为惊艳,但是也未免太过自信了。

  倘若对方真的是李昂,韩森的胜率能有三成就已经很不错了,毕竟大众对于李昂存在着“刻板印象”。

  没有人能在娱乐圈被称为“神”。

  可李昂却被称“吉他之神”二十年。

  不仅是他的吉他弹得出神入化,本身对于作曲和演唱,也是划时代的。

  即便过了二十年,李昂早年创作的那些歌曲,依旧能引领当下潮流,被无数人传唱,至今仍在各大音乐平台榜上有名。

  是真正的前无古人,后无来者。
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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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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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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